湖南台女台长离任时 竟顺走单位 24 瓶茅台

今年 6 月 , 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 ( 副厅级 ) 罗毅因犯贪污罪、受贿罪 , 一审获刑 5 年半。

日前 , 检方起诉书公开 ,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一个细节 , 检方指控 , 罗毅在调离之前 , 安排司机将公款 17 万余元购买的 24 瓶茅台酒运回家中占为己有。

公款买劳力士男表、黄金吊坠、项链、服饰 , 又收受江诗丹顿女表 , 这名被认为 " 气质出众 " 的女厅官原来本质是只 " 蛀虫 "。

公开简历显示 , 罗毅 , 女 , 出生于 1962 年 5 月 , 湖南汉寿县人 , 一直在湖南广电系统工作。1997 年 ,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筹办交通频道 , 能力突出的罗毅被领导赏识 , 出任交通频道筹备办主任、总监。

湖南交通频道的成功 , 给罗毅带来了各种荣誉 : 被湖南省记一等功、湖南省巾帼创业明星、湖南省 " 三八 " 红旗手、2004 年被授予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。

2010 年 6 月 28 日 , 湖南广播与电视正式合并 , 罗毅随之升迁 , 成为湖南广播电视台分管广播的副台长。此后 , 她一直负责广告招商。

2016 年上半年 , 中央巡视组对湖南 " 回头看 ", 反馈巡视情况时点名指出 " 传媒系统等领域廉洁风险大 "。紧接着 , 同年 7 月 , 湖南纪委发布消息称 , 罗毅落马。10 月 , 她被双开。

2017 年 3 月 , 罗毅的忏悔书《私心和贪欲吞噬了自己的灵魂》公开。文章称 , 她将公款当作个人私有财产 , 多次授意财务人员往自己银行卡里打钱 , 用于个人消费。另外 , 她还获取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 , 违规购置超标越野车、超标奥迪车 , 并公车私用。

2017 年 7 月 , 罗毅因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, 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8 月底 , 该案开庭。

罗毅受审

今年 6 月 1 日 , 永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。因贪污 138 万、受贿 122 万 , 罗毅获刑 5 年半 , 并被处罚金 60 万元。8 月 1 日 , 检方起诉书公开 , 长安街知事 ( 微信 ID:Capitalnews ) 注意到 ,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罗毅贪污的数额为 168 万元 , 受贿数额与法院认定一致。

此外 , 检方还指控罗毅与刘某某出资成立文化传播公司 , 经营与交通频道同类的广告业务 , 并因此获取非法利益 754.5 万元。从判决来看 ,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未获法院认定。

根据起诉书 , 罗毅的贪污、受贿事实如下 :

2011 年 5 月 , 罗毅通过工作人员杨某某以 8 万多元的价格在香港购买劳力士牌男士手表一块 , 罗毅将该表占为已有。后杨某某以虚假发票将该笔款项报账;

2012 年至 2013 年 , 罗毅以为单位购买礼品为由 , 安排财务人员将公款 61 万元汇入其个人信用卡 , 其中 52 万余元用于个人在北京、香港等地购买项链、服饰等;

2013 年 5 月 , 罗毅在即将调离时 , 以需要继续维护公务关系为由 , 私自虚开发票 , 套取公款 70 万元 , 并将其中的 53 万元占为已有;

2013 年 5 月 , 罗毅在调离之前 , 将用公款定制购买的价值 7 万多元的十三套平安小精灵黄金吊坠占为己有;

2013 年 5 月 , 罗毅在调离之前 , 安排司机将公款 17 万余元购买的 24 瓶 15 年年份的贵州茅台酒运回家中占为己有;

2009 年底 , 罗毅利用职务便利 , 为某公司取得广告代理权等方面谋取利益 , 三次通过丈夫陈某某收受 95 万元;

2011 年至 2013 年 , 罗毅利用职务便利 , 为下属杨某某的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 , 在香港收受江诗丹顿女士手表一块 ( 价值 9 万余元 ) 、家庭影音系统设备一套 ( 价值 15 万余元 ) ;

2013 年至 2016 年 , 罗毅利用职务便利 , 为某公司在广告业务方面谋取利益 , 两次共收受价值人民币 1 万元的购物卡和 2 万元现金。

通过以上事实可以发现 , 正如罗毅在忏悔时所说 , 她在广播电视系统工作多年 , 组织给了她崇高的荣誉 , 不断地重用提拔。她却将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, 真是迷途而不知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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